民政部: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

  艾媒网6月21日消息,针对日前各地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引发关注,民政部21日发布消息表示,个别地方存在政策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等情况,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

  据介绍,2018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当前,各地正按照六部门部署,积极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但个别地方也存在政策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等情况。

  在这场全国性的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行动中,甘肃、内蒙、浙江、广东、安徽、河南、重庆、山东、福建、江苏、海南等多个省市先后开展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要重点清理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强烈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要加强宣传,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大、洋、怪、重”?

  据介绍,所谓“大、洋、怪、重”是指: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大”地名;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洋”地名;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一定区域范围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

  消息一出,社会上有着不同的声音,有人表示支持,认为一些地名过于浮夸,也有人对这次清理整治行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部分地方的做法矫枉过正。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制定是否科学?一些地名存在多年,整改之后会不会给大家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这些城市列出的不规范地名清单真的“大、洋、怪、重”吗?名单中列入有“大”地名,如宇宙城、中央首府;有“洋”地名,如哥伦布广场、曼哈顿社区;有“怪”地名,如24克拉、8哩岛、公元99……刻意夸大?或崇洋媚外?怪诞离奇?名称只是个符号,叫着就习惯了,值得这么大动干戈的吗?

  习惯法与法律

  “我们应该尊重习惯法,长时间以来,关于地名的命名,法律并没有得到执行,期间存在包括法体系、内在自洽性,以及政府执法和习惯法之间妥协的问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表示。

  目前,我国调整地名命名行为的法规主要有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民政部199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以及去年底下发的《通知》。根据前两个法规,其调整范围包括居民地名称、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而《通知》中也确有对违规地名类型,给出了认定原则、法规依据和相关案例示范。

  然而,我国各地地名千差万别,案例示范无法囊括所有不规范地名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整治工作本身有失规范。

  更名带来的成本,谁来买单?

  一个地名若使用时间长了,往往会和当地民众产生紧密联系,一旦需要更名也可能给民众造成不便。例如小区名字变了,商业项目换招牌了,那么导航、路牌、工商登记信息、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信息都得更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建议,对于地名命名和更名的程序,因地名涉及公共利益,因此除了必须更名的之外,行政机关在命名和更名时应当主动进行听证,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对于之前已经过民政部门审批,但现在基于违法要进行更名的,也要注意保护当地群众的信赖利益,更名给群众带来了额外损失的,如更换牌匾、更换名片等支出,民政部门在更名的同时应给予其财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