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鸣单车仍拖欠押金,广东省消委会强烈谴责并申请强制执行

   4月2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称“省消委会”)正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广州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共享单车公益诉讼案被告——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悦骑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7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小鸣单车投诉约12万件,主要涉及大面积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后期多次指导、监督无效的情况下,2017年12月,省消委会向广州中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3月22日,广州中院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判令被告悦骑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消费者退还押金、披露押金信息、公开道歉等,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于4月13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然而,判决生效后,悦骑公司不仅未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判决,退回消费者押金,也未道歉。省消委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省消委会表示,作为互联网商业,社会各方已给予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足够的试错空间,但是宽容不等于纵容,企业不能拿消费者的利益作为试错的资本,行业探索及经营失败的账单不能由消费者支付,这是消委会发起诉讼的初衷,也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追到底的目的。

  此外,省消委会表示,广大经营者特别是共享单车从业者,任何市场创新都必须以实现和增加消费者福祉为根本落脚点,任何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来获得发展的企业,不仅自身发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