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堪忧!长生生物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经营业绩面临较大影响

   9月20日消息,艾媒网获悉,长生生物董事会于昨日发布会了一则公告,称公司已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长生生物公告表示,近日,公司获悉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其指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研究,决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企证书编号,GR201722000103。

  在公告中,长生生物强调,长春长生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影响须待税务机关进一步明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该公司还将被追缴其自发生违法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9月3日,ST长生[002680]发布公告称, 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因狂犬疫苗事件被调查,导致公司半年报编制工作陷入停顿,无法按预定时间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9月3日起停牌。

  ST长生表示,公司将在保证狂犬疫苗案件正常调查的基础上,争取在11 月 5 日前完成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但存在最终无法披露的可能。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公司股票将自11月5日复牌,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以下是长生生物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告原文:

  近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指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研究,决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延伸阅读: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2年08月27日成立。该公司2014年4月,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8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国家药监局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情况,严重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对此责令吉林食药监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并责令狂犬疫苗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