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大股东所持7400万股被司法冻结

   艾媒网 4月3日消息 今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发布公告称,杉杉股份于2019年4月2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02-06号)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财保11号)。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的无限售流通股74,000,000股,冻结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日。截至本公告日,杉杉控股共持有杉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80,629,096股,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16.09%。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74,000,000股,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74,0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40.97%,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6.59%。

  据艾媒网了解,杉杉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实际控制,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7,073,986股,郑永刚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1,908股,三者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8,15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2%。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74,000,000股,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74,000,000股,占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1%,占公司总股本的6.59%。

  此外,公告显示,本次股份司法冻结系杉杉控股下属子公司与华盛江泉存在争议事项引起的诉前保全纠纷。杉杉控股与华盛江泉没有任何业务和法律关系。。杉杉控股将对华盛江泉对杉杉控股提出的诉前保全行为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尽快解除股份冻结事项。

  据了解,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公司自1996年股票上市以来由国内第一家上市的服装企业转型为新能源产业领军企业,现有业务覆盖锂离子电池材料、电池系统、新能源汽车研发及制造、智慧能源管理服务、智能充电及分时租赁等新能源业务,以及服装、创投和融资租赁等非新能源业务,其中新能源成为公司主要的业绩来源及未来发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