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实控人1.53亿股被冻结

   艾媒网 3月21日消息 今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发布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称,2019 年 3 月 19 日,鹏起科技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319-07 号)、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 74 执 45 号)等文件,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涉及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简称“西部信托”)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152,999,169 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据艾媒网了解,2017 年 12 月 19 日,借款人洛阳双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 双子”)与贷款人西部信托签署了《西部信托·元超 2 号集合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33,000,000 元,贷款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同日,张朋起先生与西部信托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张朋起先生将其持有的 6,200 万股鹏起科技股票出质给西部信托作为洛阳双子向西部信托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义务的 质押担保。同日,张朋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女士、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西部信托签署了《个人保证合同》,自愿作为洛阳双子向西部信托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对此出具了《具有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17]沪杨证经字第 17428-17432 号)、(2019)沪杨证执行字第 15 号执行证书,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张朋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上海金融法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张朋起持有鹏起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152,999,169 股。

  本次轮候冻结后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冻结情况为:张朋起先生持有的全部鹏起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152,999,169 股被多次轮候冻结,其中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 152,990,000 股。据艾媒网了解,如果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