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占总股份20.15%

   艾媒网 3月20日消息 今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京高科;股票代码:600064)发布了《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49,030,5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数量为249,030,5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5%。

  据了解,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申请信托贷款 28.5 亿元,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 年 3 月 11 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兑付兑息,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9 年 3 月 12 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截至目前,被冻结银行存款金额为 16,606 万元)及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249,030,500 股。目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正在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在诉讼前达成和解。

  据艾媒网获悉,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29,34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74%,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49,030,5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8.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

  据艾媒网了解,南京高科主要业务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土地成片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