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微博引发的“血案”:影视人员涉税问题遭调查,华谊等传媒股躺枪

   6月4日消息,近日,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受此影响,周一开盘,影视板块全线下挫,范冰冰概念股华谊兄弟、唐德影视大跌,其中最直接相关的唐德影视,因范冰冰持有该公司1.16%额度股份,位列第十大股东,因此受波及最深,今日早盘一度跌幅超过8.42%。

  另一家上市公司华谊兄弟是电影《手机2》的主要出品方,也是冯小刚东阳拉美的控股股东,范冰冰不仅主演了《手机2》,早年间范冰冰的经纪约亦曾在华谊体系内,是华谊力捧的女星之一,今日早间开盘华谊股票大跌9.66%,一度逼近跌停。

  对此,有多家影视公司澄清“艺人阴阳合同”及涉税问题。唐德影视称,不存在签署阴阳合同及偷漏税的行为。随着行业发展,演艺人员法律意识日益加强,依法缴税已成行业内部的常识与基本;光线传媒称,公司与影视剧演员签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规,且按照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幸福蓝海称,不存在也不会发生所谓阴阳合同等问题;鹿港文化称目前艺人没必要也不会签阴阳合同来以身试法。

  事件还原: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这也让“范冰冰”三个字立马成为全网焦点。

  29日,崔永元继续发布消息,称“一个人演一出戏,签了2份大小合同,一份1000万,一份5000万,而演员只需要在片场4天。”范冰冰方面在当日也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随后,江苏省地税局和无锡市地税局也表示已经开始调查核实(因为范冰冰的工作室在无锡。)

  目前最新消息是,崔永元回应了此事,称正与主管部门协调取证,一周左右就会有消息。

  后续事件如何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毕竟,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说过:“我这不止一份合同,我有一抽屉合同!慢慢来,着什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