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深夜打顺风车遇害,网约车安全备受拷问

   5月10日,“空姐深夜打顺风车遇害”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滴滴平台表示,因涉及重要事项,滴滴公司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一名嫌疑司机(名为刘振华的顺风车司机)对提供线索的热心人,滴滴将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悉,郑州警方已锁定“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嫌疑人,正全力抓捕。据遇害空姐李某家属的朋友介绍,在乘车不久,李某曾微信和同事说司机有些变态,说她漂亮想亲她一口,同事就劝她快下车。

  案发后,滴滴相关人士确认,经公司核实,该司机为顺风车司机,注册信息属实。并表示,滴滴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请李女士的家人以及公众放心,滴滴将尽最大努力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李女士和家人一个公道。滴滴公司表示,再次向乘客家人以及公众道歉。会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全面彻查各项业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滴滴公司发布通报称,对郑州顺风车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真诚地和李女士的家人道歉,作为平台我们辜负了用户的信任,在这件事情上,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焦点

  不可否认滴滴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在司机资质审核上恐怕还没有完全履行第三方中介公司应该履行的义务。成为出租车司机。至少需要通过市道路交通运输局统一的培训、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签发治安许可证签发通知等行政性审查。

  根据滴滴App中的招募信息显示,滴滴注册司机实行实名制,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司机要求中,还有明确提示需无暴力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事故的前科。

  滴滴客服表示,资料填写无误的话,审核期限为3-5天,通过之后即可在线接单,无需线下培训。

  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则相对宽松,根据招募信息显示,车辆既可在本人名下,也可不在本人名下,车主审核时效最快为48小时,新车或新驾照则需要7-14天。

  从审核条件来看,并不是特别严格,此前美团打车的招募条件也有类似要求。但一位网约车行业的知情人士透露,司机审查方面,滴滴司机和公安犯罪人员记录的数据打通是非常必要的常规操作。

  资料显示,去年12月,滴滴曾宣布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及全国5个省公安厅、8个城市公安局达成战略合作,并分别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一方面,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将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协助滴滴对注册车主进行背景筛查,防止有危害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记录人员或存在安全隐患人员进入平台。另一方面,双方就打击、防范依托互联网实施新型刑事犯罪建立战略合作机制。

  但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车辆审查机制存在一定的效率和几率问题,司机增长是平台订单增长的核心指标,司机审查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审核速度影响司机的转化率,但又和降低恶性事故发生概率的降低并不形成正比。

  目前网约车司机审查模式大同小异。但是每家企业由于业务模式和规模不同,投入的精力和对执行力度也有差异。一位业内人士隐晦地说,网约车企业会投入合理比例的精力去设立安全审查机制,在出现问题时,再倒逼机制改革。

  拷问网约车安全审查机制

  从用户安全角度看,网约车出现的好处在于,它将形成可视化以及能够实现GPS的实时监控,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用户安全。在APP中,滴滴还设置了紧急求助按钮,报警可直通公安部门。有数据显示,Uber在进入芝加哥运营后,该城市与出租车有关的犯罪率下降了20%。

  但另一方面,网约车严重依赖线下交易,平台技术层面的漏洞也更容易被利用。在线下交易时,更偏重考量人性和信任。

  事实上,滴滴顺风车车主杀人案件并非孤例。2017年5月14日,30岁的甘某(女性)通过滴滴出行预约了一辆从重庆市永川区前往巴南区的顺风车,因迟到以及对路线不熟悉等原因与22岁的车主周航发生口角纠纷。周航心生怨气,用车内放置的红布和风筝线对甘某的颈部通过缠绕的方式进行紧勒,并使用麻绳对甘某的手脚进行捆绑。当晚驾车将甘某抛弃至公路边涵洞下。

  此外,网约车真实牌号与平台上显示的不一致的问题,也被不少乘客投诉。有网友质疑,作为国内第一大网络约车平台,滴滴在对于司机资质的把控和监管上存在明显漏洞。

  滴滴是否需要负责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凭当前信息还无法判断滴滴平台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滴滴在审核方面存在重大过失,譬如在有前科、有职业污点等信息没有进行披露,或者是没有对这些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的话,那么滴滴可能存在过失行为,基于信息披露不到位会承担相应责任。但具体到刑事责任的话,当前法律不可能让滴滴平台负责。”

  此外,该律师表示,“因为涉及刑事责任,基于办案需要,滴滴平台有义务对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信息。因涉及到案件侦办过程中保密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尚处于侦察阶段的案件不会对公众披露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