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再吃央行罚款达18万,回应:改进措施已落实完毕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了对支付宝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处罚信息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涉及7项违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18万元。同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

  公示表显示,支付宝涉及的七项违规行为,主要分为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保护三大类型:

  一,在客户权益方面,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二,在产品宣传方面,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三,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公示表指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处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

  4月8日,支付宝方面回应称,“2017年下半年,我们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此前,央行针对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问题曾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内控薄弱,对消费者保护不够,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存在着较大的泄露风险。事实上,央行在本次对于支付宝涉嫌违规的处罚决议之前,早在2017年5月就对支付宝开出了罚单。当时的行政处罚是"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目前,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微信两大巨头的线上和线下综合支付优势十分明显。在消费者提升用户体验、享受支付便利服务的同时,对于涉及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同样不可忽视。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7上半年,36.8%网民对无现金社会建成表示不期待,34.8%网民处于观望状态,超七成网民对移动支付安全表示担心。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为提高移动支付安全性,企业与政府应携手共进,企业积极创新支付技术与模式保障支付交易安全进行,政府完善移动支付法律法规建设确保支付利益相关者在规范合法环境下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