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新规出台,泄露用户隐私最高可罚款10万!

  据艾媒网了解,日前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并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针对用户电子数据信息保护、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填补了自2009年邮政法修订以来的法律空缺。

  《条例》规定快件损失用户可要求赔偿。《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不仅如此,《条例》针对实名制的执行情况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除此之外,《条例》对于人们日益关注的隐私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数据显示,快递业近十年发展迅猛,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到42%。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快递业也面临着制度层面的现实问题,此次《条例》的发布将有助于快递业法规的完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