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中行、建行被重罚4000多万,发生了什么?

  10月21日,央行发布公告,央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中行、农行、建行都被查出问题领罚单,罚款总额超4000万。

  其中建行问题最多,有四家分支行被罚。

  根据处罚信息,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东营分行和娄底市分行都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德阳中心支行、东营中心支行和长沙中心支行分别对其处罚款1406万元、514万元和533万元。

  仅这三家分行,就被合计处以2453万元罚款。此外,央行官网所提及的中国建设银行建德支行的行政处罚情况暂未披露。

  另外,中国银行也“中招”。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对其处以罚款411万元。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分行此次罚单涉及两项违法事实,一是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另一项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因此被予以警告并处罚金1223万元。

  从地方分行此前因违法违规行为所领罚单数额来看,央行对这些机构的处罚金额至高实属罕见,合计高达4087万元。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张罚单是今年中国人民银行首次针对金融机构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而开出的罚单。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无视法律和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甚至泄露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相关信息,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下一步,央行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监管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和落实《反洗钱法》信息保密要求在内的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

  金融机构除有法定职责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外,金融消费者也有必要强化对自己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保护程度。央行此次就对金融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支招”:

  一是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二是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五是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六是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七是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风险,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