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0万!叶挺后人诉“暴走漫画”案今日宣判

   9月28日消息,艾媒网获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案被认为是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实施以来,第一例由烈士后代亲属起诉侵权的案件。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16日,今日头条发布《关于封禁“暴走漫画”的公告》,公告称,近日,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多个平台发布涉嫌戏谑、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短视频内容。

  17日晚间,暴走漫画联合创始人、CEO任剑在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即日起下线《暴走大事件》、《暴走看啥片》、《暴走玩啥游戏》等全线视频节目,并暂停更新,即日起暴走将对“暴走漫画”官方网站、暴走漫画App、暴走日报App进行无限期关停,对内容进行整改,对所有内容重新整理审查。

  31日,文化和旅游部监测到有关“暴走漫画”的网络舆情后,立即部署查处。经查,“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作品《囚歌》的视频,通过其自营网站提供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的网络动漫产品,文化和旅游部指导陕西省文化厅、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立案查处,将从快从重作出行政处罚。“今日头条”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传播含有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的视频,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立案调查。